3月27日,据台媒报道,大S索讨汪小菲离婚生活费750万,台湾法院裁定扣押,判决驳回汪的诉讼。据悉,大S徐熙媛与汪小菲离婚后,她主张汪小菲没有依约定付生活费,并以当初的调解笔录为证据,申请强制执行汪小菲750万元财产获准,法院核发扣押命令,汪小菲则是反击,申请停止强制执行并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,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后,判决驳回汪的诉讼。
大S以调解笔录为执行名义,主张汪小菲没有依调解笔录约定给付,因此申请对汪小菲强制执行750万元,但汪认为自己没有违反调解笔录之给付义务,大S不得对他强制执行给付,他依法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,未免造成不可恢复之损害,也申请诉讼终结前停止执行。
据悉,大S与韩国歌手“酷龙”具俊晔再婚后,前夫汪小菲拒绝依协议支付费用。
台北地院认为汪小菲已提债务人异议之诉,且强制执行程序尚未终结,准汪小菲提供165万元担保金后停止执行。另外,债务人异议之诉,法院历经多次开庭,皆不公开审理,双方也没有在法庭现身,汪小菲委由律师吕月瑛,大S则由律师谢淮轩出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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