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不完美的受害者》:这是一个时代性的隐语



  难得有闲心看了一部电视连续剧,周迅、董洁、陈数、刘奕君,都是不错的演员,令我刮目相看却的是董洁,理由也许很不受待见:其它的戏骨,都演的太好了,以至于我可以感觉他们的努力,一看就是在演,而董洁没有给我这种感觉,我已经忘记了她是董洁,只知道她是李怡。

  我并不喜欢这部剧,之所以没有弃剧,当然是节奏太慢,于是,被悬念吊住了,颇有点看《新世界》小红袄的那种拖字诀的感觉。



  另一个原因,也多少有点自虐,是真想看看这位爱害人,还能怎么不完美?

  她的所有行为,都足以让男人放任,她有太多的方式去制止对方,一个女人在别人的房宅中洗了澡,在过程也没有反抗,这种“不完美”所引起的后果,是老板成功被彻底毁灭,入了大狱,而这一切,反而让受众在剧情的展开中,期盼成老板能够成功地脱罪,很难引起对爱害人的同情。



  从职业的角度说,林阚守住了人性,却失去了职业道德,这是一个危险的暗示,如果律师可以因道德判定而失去职守,那么,这本身也是一种不可以鼓励的不道德?因为,当我们定义道德时,很难避免主观性。

  从职业的角度说,晏明也不够职业,也是先有了道德判定,然后引导证据。



  所有这些,都让我非常不喜欢这部剧,之所以一直在看,是因为我还是好奇,编剧和导演究竟要诠释一种什么样的不完美的正义?而这正是我反对的“主观”正义,做为剧情你可以定义正义,但是,生活中的事件往往要复杂的多,实际,所谓的正义,并不那么清晰,我们很可能搞错了受害的一方。

  有意思的是,鬼使神差,我突然想通了:《不完美的受害者》其实是一个时代性的隐语。



  我想到了一位大学教授的建议,他建议要为思想立法,不允许人们在思想上有反社会的念头,或者说有违红色的信仰。这当然很奇特,因为,我们没有技术手段洞察人的内心世界,这是一个没有操作性的建议。但是,从另一方面说,精神的控制的确是超越法律与道德的,而且强大无比,一种精神上的网,不但在剧中体现于受害人赵寻,也体现于整个社会。

  成功没有行为上的强迫,但是,他成功地营造了一张精神的网,将受害人置于网中央,轻而易举地捕获了猎物;如果我们跳出剧情,去放眼天下,也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不完美的受害人,我们做了太多违心的事,却无力反抗,无力挣脱。



  想明白了,也失去追剧的冲动,但是,我同情那个不完美的受害人。

  在我们的时代,社会上的种种恶,往往表现的很高级,将美与丑、善与恶、真与假,通通颠倒了,以至于我们不知马户是驴,不知道又鸟是鸡了。

  《不完美的受害者》:这是一个时代性的隐语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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