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兰闺喜事》刘琳说了一句话,花30两,道出古代剩女结局的真相

《兰闺喜事》的评分持续维持在8.7分,今天就来吐槽一下它!

该剧已经更新到了13集,有一个话题经常被提及起,那就是催婚。这催婚跟我们平时见识到、遇到的催婚有点不一样,它另有含义。

从开头第一集,因为食物中毒的原因,春锦荣跟张员外儿子的婚事搅黄了,还欠了人家一百两的赔偿金。这时,杜如玉着急地帮春锦荣找第二家,盼她赶紧嫁出去。

三女儿半夏对此很不解,吐槽杜如玉像在卖闺女。

当时,杜如玉生气又无奈地说了一句话:“她(春锦荣)都三十啦!(女子到了)三十还嫁不出去,那是要向朝廷交罚资的!”

说完这句话后,半夏顿时无话反驳了。



什么?女子到了三十岁不嫁人就是错了?非得交罚金不可?凭什么?

其实,杜如玉的这番话,真真实实地道出了古代剩女的悲哀真相。

在《周礼》中曾记载着,如果有人无故不参加周朝时期国家举办的相亲活动,不参会的男子或者女子都是要受到相应的惩罚的。

还有在《汉书·惠帝纪》这本书里,也提到过婚龄的问题。

上面也写了,女性的适龄时间是15岁至30岁之间,如果女子过了30岁还没结婚,她们是要缴纳罚金的,罚款金额相当于国家规定税款的5倍。

甚至在汉朝时期,也有过这样的规定。女子超过30岁还没嫁人,就要被罚款600钱。

不过,也有不用缴纳罚金的,但是结局也过得不好,那就是官配对象。

比如在《晋书·武帝纪》里就有记载过,在司马炎时期,如果女子到了17岁还没找到合适的对象嫁人,地方官府就会有权利给这些未婚女子指婚,分配的丈夫不管你喜欢不喜欢,女方都得接受。

虽然在《兰闺喜事》这部喜剧片里,目前倒没有很详细地说是以哪个朝代作为参考,但是根据杜如玉说的这些话,可见她对女儿的婚事有多愁了。

愁到暂时搬进了世子府,她去跟一些富贵人家的妻子一起喝茶,为了不拒绝她们的攀附关系,不惜割肉般地掏出三十两,买了三盒血燕白玉膏分别送给了她们。



她不敢拒绝啊,也不敢撕破脸说自己不愿意买了送给她们,因为她其实住在世子府是因为房子被烧了,世子免费让她们搬进来是另有所图,为了讨好四皇子,实际上,她家根本就跟世子没有任何关系。

但是说出来有多难,她很怕因此影响自己的四个女儿都会嫁不出去!

一家人住在世子府,又没有任何关系,这多少会招来很多是非。是非多了,杜家的女儿自然难嫁出去。

所以,杜如玉跟半夏说的那一句,还有忍痛花了三十两买礼送给别人,真相不过是想让四个女儿都能顺利地赶在30岁前嫁人。

总的来说,这部戏笑点确实多,唯独这个话题却一点都不好笑。

有些古代的剩女,因为超龄被罚,会遭遇很多闲话,而有些躲过罚款却被官配的,不见得能找到良人,婚姻生活很幸福。

如今,现代的女子恋爱自由、婚姻自由,三十岁不嫁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,大把事业型的女人,同样活得很努力,很优秀。

但是剧里有多处情节都表示,老母亲杜如玉很怕女儿嫁不出去,担心被罚,也担心女儿们被闲言说三道四,这未免有点过重了。

其实不用过多强调女子非得赶在三十岁前通通嫁出去了,换个方式招女婿,同样可以很乐。否则,真的有点像半夏说的那种感觉,像是在努力卖女儿。



全剧都挺搞笑的,唯独这一点情节设置得不太好,罚款这个情节放在一部喜剧片里,总感觉有点多余,不太合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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